close

銀色的月光灑落,一對棕色的翅膀緩慢張開,顯現了上面的紋路。
那是金色的圖騰。
金色、代表著守護大地之人的祝福。
他還記得、他現在還記得。
但將來有一天會遺忘。

『筱瑀,我希望妳在離開後,還會記得這些話。

筱瑀,妳知道嗎?
世界上有三種人。
一種是純白、一種是純黑,而最後一種是灰色。
前兩種都已經被灰色蝕盡致極少數,
而造就灰的是人心、造就人心的是生命,造就生命的是靈魂。
也就是說,不管是在哪裡,
只要有生命,都一定會有大量的灰色。
而為什麼我們無法挽留住純粹的顏色?
那很簡單。
因為,那取決於我們願不願意跟他們共存。

我說過,只要有生命就會有灰,可不一定有黑與白。
但是永遠別忘記,

灰是從黑和白中誕生的⋯⋯』

ψ(巧巧視角)

「風珀!」
娜狄雅勾起笑,伴隨著路的喊聲,風就這樣停了下來,從中幻化出我之前在通訊術法上看到的、被稱作風珀的青年。
他也是風使?
「悟訢。」風珀的臉色很差,差的跟看見了殺他全家還滅屍的仇人差不多,「放棄那孩子,他不是你要找的人。」
悟訢依然保持著那欠揍的笑容,「真有說服力呢,可惜我已經確定了說。」他抬起手,做了個投降的動作,「只是⋯⋯」
「夠了、悟訢!」
打斷他未竟的話語,風珀的臉色更差了,進化成殺家滅屍仇人還是他的青梅竹馬那種程度,「住口,污穢反叛之人不得提起過去之事!」
我愣了下,那瞬間眼前閃過了幾個畫面,但是快得幾乎無法捕捉。
那些是什麼?
污穢反叛之人⋯⋯?
這句話在我腦中消化的那一秒,我腦中閃過了更多的畫面,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。
那是兩個人影在草地上奔跑著,一個是陌生、一個熟悉的身影。
然後,她們身旁慢慢多出了第三個人。
感覺好熟悉⋯⋯那兩個人⋯⋯
然後畫面被刷掉,隨之出現的是剛剛三個人和一大群人們,人們在跑著、像是在跑離她們。
然後她們包圍著一個人,那個人也同樣令我感到熟悉,而四周的人就是想要離開他。
「喔?為什麼不能提起呢?」
悟訢的聲音在耳邊迴響,我卻沒有恢復意識,眼前仍然是那些畫面。
「因為資格?沒有資格嗎?」
四周好吵,說話的聲音充斥著我的耳朵,不只是悟訢,還有更多人、更多人在吵著。
他們在哀嚎,在大叫,刺耳的人潮聲讓我的腦袋開始痛了起來。
「為什麼要用資格來約束一個人?只因為沒有資格?」
好吵。
畫面動得越來越快,到最後只是不斷地掠過、再掠過,我的腦袋越來越痛,幾乎無法思考。
不要再說了、不要再吵了⋯⋯
「我能夠確定是他,他應該也知道自己跟別人都不一樣——」
不要再說了!

「只是他似乎不記得了。」

「——閉嘴!」

強而有力的嘶吼打破空間,四周全部的人通通錯愕、就連悟訢都微微睜大眼睛,不再動作。
他們都嚇到了。

因為大喊的人,就是我。

「四方玄水同我而動,洗潔含惡之心歸獄地、破!」
隨著咒語落下,後方傳來悶哼,他嘖了聲、為只有打到一個人感到麻煩。
他在跑著。
他在逃跑、逃離那些自詡清白的人們,保護著手上那本有些重量、且不算薄的書籍。
細小的法術在手上成形,繁複的陣法文字不斷改變,最終將形成一道無人能解的守護祝福。
「祝福」將會殘殺任何惡意利用它的奪取者,也就是「詛咒」。
他曾經發過誓要保護這本書。
他沒有收到他學長打來的電話,但光是那些人會追自己就知道他們一定是先解決了另外一個人,但是現在不是哀悼的時候。
他必須逃跑。
他必須完成他學長沒有完成的事情。
如果不把「那件物品」藏好不被有心人發現並利用,那將會引發可為第二大的戰爭。
太古以來,「那件物品」即是他這個種族一直以來的任務。
保護它,誓死保護。
雖然這個種族一直被當作是祭品、卻沒有可以震撼人心的力量,即使他們一直被蔑視。
後端傳來輕微的聲響,那些人追上來了。
嘖了聲,他將完成的最後一道術法按上不大的書籍,陣法相映、發出了微弱的金光,將古老的書本以層層疊疊的術法包圍且保護起來。
⋯⋯完成了。
沒有人會知道法陣的主人是他,也無法從術法的氣息判斷出誰創造了這個玩意,他刻意隱藏氣息的法陣將書本的氣息也一起埋沒,徹徹底底地、從世界上蒸發。
透過羽楓的力量打開空間裂縫,他將書本丟入漫長的時間當中所凝結出的多重個次元之一,銀色的天空和黑藍色大地在他眼前關閉。
他鬆了口氣,即使很快便不會記得剛剛他做過了什麼。
他的腳下張開法陣,屬於他們種族的清洗記憶術法開始轉動,他的眼前、逐漸模糊。
他必須忘記。
他不能讓記憶淪落在那些人手裡。
後端的人們發現不對勁,大喊著想要阻止他,但是太遲了。
很快,所有東西都會消失。
很快地、很快⋯⋯
然後,裂縫關上,一切陷入了黑暗。
這個世界,已經淪為灰暗了嗎⋯⋯
即使他們如此努力⋯⋯

ψ

『即使他們如此無能為力,即使我們終究無法逃過既定的命運⋯⋯
我還是不能。
我不能讓停歇已久的太古之戰重新甦醒。』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麵粉/枂褚 的頭像
    麵粉/枂褚

    風所傳遞之處,渡鴉鳴叫

    麵粉/枂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